相對於貝索爺爺演的紳士版福爾摩斯,傑瑞米叔叔演來真是超沒禮貌。不管面對的是誰,覺得可笑就會當場狂笑;覺得累了就當面打瞌睡,就算是道歉還一副很沒誠意的樣子。
其實現代人可能覺得沒什麼,但那時代的人這樣做真的很沒禮貌。就像《血字的研究》裡,華生就說福先生若生長在中世紀,肯定會被燒死,因為他太聰明、太敏銳,超越一般人太多。也就是說幸好他生長在一個追求科學知識的時代。
而傑瑞米叔叔的時代既然晚於貝索爺爺,就必須想方法跳出他的影子,建立自己的形象。刻意強調福先生的缺點,更戲劇化引人注意的模式。不失為一種好方法。
我個人是挺喜歡的,雖然有夠誇張。說真的,戲劇裡的人物演成這樣是很棒,但真實人生中我想很少人會想交這樣的朋友。所以哈德森太太才會說他「真是全倫敦最壞的房客」。
閒話少說,看影片吧 :
Princessiris 說,我的文章標題都在詆毀傑瑞米叔叔,別人一定不相信我真的喜歡他。
不過就像 Princessiris 喜歡加菲貓,我喜歡邦尼兔一樣,不見得一定要喜歡一個完美的人對吧!不管怎樣,傑瑞米叔叔既聰明又可愛又帥。下面放幾張我喜歡的造型:
傑瑞米叔叔你真的很會裝可憐。我每次看到這個鏡頭都會笑,因為他和貝索爺爺一樣,整個人瘦到臉頰出現酒窩。
叔叔扮流浪漢與貝索爺爺大不相同,爺爺從內傳神到外,連從口袋裡掏出來皺巴巴的紙鈔都很逼真。叔叔則比較像個落魄貴族,髒兮兮但氣質還是很好。Princessiris 覺得他像犀利哥。
華生說:「我真的做的很糟嗎?」這就是他回答:「是的!」時的表情,誠懇得很可恨。從這兩張截圖可以發現叔叔真的很厲害,有時抬高右眉、有時則抬高左眉。我沒見過其他有誰可以這樣左右開弓的,倒是知道很多人無法分別挑眉,必須兩邊同時抬起來的。
好了,不會再有人說我不愛叔叔了吧,我可是對他觀察入微呢!
再來一張
‧
‧
‧
‧
‧
‧
‧
留言列表